爱尔兰历史

公元前7000年左右,一批猎户从大不列颠岛来到爱尔兰岛,成为最早定居者。随后相继出现了新石器时代、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文明。

公元前6世纪,凯尔特人陆续从中欧入侵爱尔兰,逐渐形成统一的文字和语言,建立起至少五个小王国,成为现代爱尔兰人的祖先,但未能形成统一国家。

432年,圣帕特里克到此传播基督教及罗马文化。9世纪以后,不断受到来自挪威一带的维京人入侵。

1169~1171年,英王亨利二世率军入侵。

1542年,英王亨利八世成为爱尔兰国王,1560年起爱尔兰多地出现反对英国殖民的战争。英国内战后,英国人逐步蚕食了爱尔兰的领土和主权。

1801年,爱尔兰王国和大不列颠王国统一,爱尔兰并入英国。

1845年因为马铃薯歉收问题造成爱尔兰大饥荒,英国政府在能进口美洲粮食的情况下却未提供太多协助,造成爱尔兰人口减少了四分之一,让许多爱尔兰人对英国产生不满,爱尔兰独立运动开始。

1916年,都柏林爆发抗英的“复活节起义”。

1919年,大多数于1918年大选中当选的爱尔兰议员拒绝在英国下议院任职,他们自行组成了爱尔兰议会(Dáil éireann),并于1919年1月以独立的“爱尔兰共和国”的名义发布了单方独立宣言。当时,爱尔兰没有得到国际上的承认,但在英爱战争(亦称爱尔兰独立战争)后,英爱双方代表达成英爱条约,给予爱尔兰合法的自治权,即自治领地位。爱尔兰成立爱尔兰自由邦,领土包括爱尔兰全岛,但条约允许北方六郡(即北爱尔兰)不参加爱尔兰自由邦。爱尔兰自由邦宪法同时规定,爱尔兰为君主立宪制,爱尔兰国王由英国国王兼任,同时设立总督职位,议会实行两院制,成立“行政委员会”(即内阁),设立行政委员会主席职务。

1921年12月6日,英被迫允许爱南部26郡成立“自由邦”,北部6郡仍属英国。

1937年12月29日,爱尔兰采用了新的爱尔兰宪法(爱尔兰语:Bunreacht na héireann),将国名正式定为“爱尔兰”(爱尔兰语:éire),宣布爱为主权、独立、民主的国家,仍留在英联邦内。设立爱尔兰总统(爱尔兰语:Uachtaráin na héireann)职位,但国王继续根据成文法在国际上为爱尔兰国的象征。

1949年4月1日通过的爱尔兰共和国法案最终废除君主制,将国王职权全部交予总统,爱尔兰成为共和国。根据爱尔兰宪法第4条,“爱尔兰(éire)”为国家名称,同时第2、3条宣称爱尔兰对北爱尔兰也享有主权(此文已于1999年废除),所以爱尔兰共和国在外交领域一般也自称“éire”(如爱尔兰宪法、爱尔兰总统)。但由于英国对北方六郡实际行使主权,许多国家避免直接使用“éire”字眼,以照顾北爱尔兰的立场,避免偏袒之嫌。

1949年4月,爱尔兰宣布成立共和国之后,自动退出了英联邦。虽然爱尔兰并没有重新申请加入英联邦,但是它保留了许多成员国的权利,在英国享有特殊地位。1949年4月18日英承认爱独立,但北部6郡仍属英国。

1955年,爱尔兰加入联合国,同时与英国合作解决北爱尔兰暴力冲突问题。爱尔兰与北爱尔兰选民于1998年所通过的贝尔法斯特协议(英语:Belfast Agreement)正在实施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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